学科竞赛
77779193永利官网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科竞赛是学院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科竞赛的规范化管理,体现学院“设计无界、创意无限”的院训精神,促进学院学科竞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竞赛主办单位、竞赛规模、竞赛声誉度、竞赛影响力等情况,结合学校浙师本通〔2021〕30号、浙师教字〔2022〕28号等学科竞赛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将竞赛分为国家级学科竞赛和省级学科竞赛。
1.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和为国际级学科竞赛决赛而举行的区域选拔赛。目前我院承办的赛事共有7项,分别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NCDA)、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等;其中研究生专项赛事有:中国研究生“美丽中国”创新设计大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竞赛在全国各大赛区的选拔比赛。目前我院承办的赛事共有6项,分别是浙江省大学生广告创意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摄影竞赛、浙江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浙江省大学生服装服饰创意设计大赛、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等。
第二章学院竞赛组织管理
第三条校A类学科竞赛由本科教学部统筹、管理、协调,由学院学科竞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承办的赛事,由学科竞赛中心牵头,竞赛负责人进行组织、辅导、评审、宣传、归档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凡是由学校经费资助的竞赛作品,知识产权均归学校所有。竞赛相关资料由学院竞赛负责人归档保管并报送学院学科竞赛中心存档备案,必要时,可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学科竞赛实行学校统筹、学院学科竞赛中心引导、竞赛负责人主导、教师指导的四级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学院学科竞赛中心职责
1.学科竞赛中心是学院内设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在学院竞赛领导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学院学科竞赛的整体组织和顶层设计,做好赛事引导、督促、协调、改革等工作,不断完善学院学科竞赛的长效运行机制。
2.每年秋季组织1次面向全院师生的学科竞赛宣讲活动,帮助各专业师生了解相关赛事的类别、特点、时间节点等,并组织师生填报指导和参赛计划,师生双向选择确定。
3.统筹建立学院学科竞赛评审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应涵盖学院不同专业方向和研究领域。专家库院内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专家库院外专家需具有(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次赛事评审时,根据赛事特点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参加,务必做到评审的公平、公正。
4.做好不同赛事的精神传达和组织引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校范围内的校赛(选拔赛),扩大学生受益面。落实赛事宣讲、组织、培训、场地、仪器与设备、人员配备以及其他必要条件,保障竞赛实施过程中的科学性、规范性。
5.向学校推荐学院承办学科竞赛的负责人,协助负责人组建竞赛管理和指导团队,协调各赛事负责人落实对应工作,并通过组织内部讲座、外部培训等工作培养竞赛指导教师,提高学院教师学科竞赛指导能力。
6.积极构建有利于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的竞赛组织方式与平台构建,建设并管理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学科竞赛网络管理平台,推动开展与竞赛相关的教育宣传、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并将成果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
7.督促、检查、指导竞赛全过程,及时汇总保存和报送与竞赛有关的文档材料。
(二)学院竞赛负责人职责
1.认真研究所负责赛事的竞赛通知文件,传达给参赛师生,组织落实参赛师生的辅导培训、赛前集中训练和其它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竞赛结束后对本次竞赛的情况进行总结。
2.组织实施校级竞赛及选拔,针对大赛要求,制定参赛对象、竞赛方式、奖项设置、时间节点等校赛通知,及时与学院学科竞赛中心对接商讨并落实组织方案,后提交本科教学部审定备案,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通知文件公示或链接。
3.负责人及时关注赛事动向,及时通知学生、老师相关信息,可建立微信或QQ群等对赛事动向及信息进行发布。
4.校赛评审前各负责人及时向学科竞赛中心汇报相关作品数量、评审规则、推送数量等,并从评审专家库中确定人员,精心组织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负责人每年将竞赛成绩、竞赛总结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报送学院学科竞赛中心及本科教学部存档。
6.做好竞赛安全保障工作,师生异地考察、参赛时,落实购买师生人身伤害保险。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学科竞赛是学生实践教学的一部分,指导教师应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学院学科竞赛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关注、解读竞赛通知,合理、有序对学生进行组织与指导。
2.我院学生可参赛的学科竞赛数量多,参赛种类繁杂,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参赛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进行把关,若有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应及时制止。
3.指导老师可将学科竞赛内容作为相关课程教学实践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强制学生必须参加指定的学科竞赛。
第三章竞赛经费使用
第六条学院承办的校A类竞赛,由本科教学部承担一定限额的专项经费。对冲击国家级奖项重点培育项目可加强资助。个别赛事若经费不足,可由学科竞赛中心向学院申请,学院根据赛事重要性核定支持一定经费额度,一般不高于学校专项经费支持额度。
鼓励学院、学科竞赛中心、校赛负责人及老师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学院科学竞赛的建设与发展。
第七条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支付竞赛所需的宣传费、报名费、资料费、校外专家评审费、竞赛有关指导教师外出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竞赛所需元器件、耗材、设备购置费、测试费,学生外出参加集中竞赛差旅费等相关开支。
第八条竞赛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竞赛前由校赛项目负责人向本科教学部提交经费开支预算。竞赛开展期间,参赛项目负责人汇总有关票据,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由本科教学部核算无误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竞赛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如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遵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竞赛奖励
第十条竞赛所获荣誉归属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学校共有。一次参赛多次评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竞赛奖励范围仅限于学校当年度认定竞赛,未认定的其他竞赛不予奖励。
第十一条学生奖励。学生可通过学校创新创业成果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相关成果,获奖学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生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奖励。
第十二条教师奖励。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获奖情况作为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奖励按《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学院学科竞赛中心主任和各竞赛负责人,由学院核定工作量,在年终分配时予以奖励考虑。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须遵守相关章程、严守学术诚信。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的学生给予相应处分;对指导教师及竞赛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涉及法律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科竞赛中心负责解释。
77779193永利官网学科竞赛中心
2023年5月